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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合肥市“琥珀杯”奖评选申报条件、奖励、流程和材料指南 - 知乎

    2024.05.05 | admin | 8次围观

    2022年合肥市“琥珀杯”奖评选申报条件、奖励、流程和材料指南 - 知乎

      很多朋友都对黄山杯奖感兴趣,来咨询怎么申报,其实在申报黄山杯奖之前,要先看看自己有没有获得当地市级的工程奖,比如合肥市的“琥珀杯”奖,在获得合肥市“琥珀杯”奖后才有资格去申报安徽省的黄山杯奖的。今天小编就来说说合肥市“琥珀杯”奖是如何申报的?琥珀杯奖申报条件、申报奖励、申报程序等等,本文一次看个明白,如果你想申报这些奖项的话,可以咨询小编辅导申报。

      合肥市“琥珀杯”奖由哪个部门颁发?

      “琥珀杯”奖是合肥市建筑工程质量最高荣誉奖(市优质工程)。“琥珀杯”奖的评选工作在合肥市城乡建设局的指导下,由合肥市建筑工程协会组织实施。

      合肥市“琥珀杯”奖申报奖励

      1、合肥市城乡建设局和合肥市建筑工程协会共同对荣获“琥珀杯”奖的工程总承包单位及项目经理、主要参建单位、监理单位及总监颁发证书;并对所有获奖工程予以通报表彰。

      2、鼓励和提倡建设(业主)单位对获奖的工程实行“优质优价”政策。提倡建设单位在招标文件和合同中约定,对获得“琥珀杯”奖的工程,给予工程总承包中标价(合同价)1.5~3%的奖励;给予监理单位监理总费用的2%奖励。

      3、为鼓励企业积极争创琥珀杯工程,将企业获得“琥珀杯”奖工程的业绩纳入行业相关的企业信用信息体系。

      4、择优推荐参选申报“黄山杯”奖

      三、合肥市“琥珀杯”奖申报工程规模

      申报“琥珀杯”奖的工程,应为达到下列规模要求的新建工程:

      一、建筑面积在10000M2以上的单体仓储工程;

      二、建筑面积在5000M2以上的单体工业厂房;

      三、建筑面积在10000M2以上的科研办公(商办)楼、教学楼、宾馆等单体公共建筑;

      四、建筑面积在6000M2以上的单体住宅工程;

      五、建筑面积在1000M2以上的古建筑园林工程;

      六、建筑面积在50000M2以上的住宅小区或组团(含小区配套设施建设);

      七、未列出具体规模但造价在1000万元以上的单体工程。

      以下工程不纳入评选范围:

      一、在原项目基础上进行改建、扩建的工程;

      二、使用国家或省、市明令淘汰的建材、构配件、设备、洁具和对环境有污染,或不符合国家政策、技术标准的工程;

      三、工程建设过程中,被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记严重不良行为记录的;

      四、申报工程在建设过程中发生过一般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的;

      五、已申报参加过“琥珀杯”奖评选而未被评选上的工程。

      合肥市“琥珀杯”奖申报条件

      申报“琥珀杯”奖的工程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工程领取《施工许可证》后,且在建筑结构工程基础施工前,申报单位须向合肥市建筑工程协会提交创“琥珀杯”奖计划。同时,向市(或县、区)质量安全监督机构报备,未提交创“琥珀杯”奖计划的工程不得参与评选;

      二、经审查,工程设计符合国家和行业有关设计标准、规范;工程应用新材料、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达到较高水平绿色环保节能的要求;装配式建筑的装配率应达到50%及以上;

      三、工程施工必须符合国家、省、市和行业现行施工技术规范、标准和要求,严格按照企业质量保证体系文件有效运行,质量达到本市同类工程先进水平;

      四、工程已获得“合肥市建筑工程优质结构奖”;

      五、按规定办理了竣工验收及备案手续,并经半年以上使用检验;

      六、工程未擅自改变原设计用途,未发生因质量问题引起的业主投诉。

      七、住宅小区或组团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所有建设项目已按照批准的小区建设规划和设计要求全部建成,附属设施配套齐全,满足使用功能;

      2、小区或组团的住宅建筑和配套设施的工程质量全部合格。

      八、一个单体工程只能由一个工程总承包单位申报。主要参建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列入申报表内,并附参建项目的单位工程质量验收资料,加盖单位公章。

      九、申报“琥珀杯”奖的主要参建单位不得超过两家且应具备以下条件:

      1、主要参建单位是指承担了设备、电气安装或主要装饰装修工程的施工企业;

      2、主要参建单位完成的建安工作量应不低于项目总投资(合同价)的10%。

      合肥市“琥珀杯”奖申报程序

      符合评选范围和申报条件的工程,由申报单位填写合肥市建筑工程“琥珀杯”奖申报表,向合肥市建筑工程协会申报。

      合肥市“琥珀杯”奖申报材料

      一、“琥珀杯” 奖申报表(各辖区范围内的工程应经其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审查同意);

      二、工程概况和施工质量情况文字、图像材料;

      三、合肥市建筑工程协会颁发的优质结构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

      四、监理单位资质证书、监理合同及监理评估报告复印件或扫描件;

      五、工程总承包单位的资质证书及总承包合同、主要参建单位的资质证书及分包合同复印件或扫描件;

      六、施工许可证、工程质量监督验收(综合)表、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扫描件;

      七、能反映工程概况和施工过程中关键环节、部分质量和新技术应用等情况的文字材料、原版彩照15张左右(多个单位工程组成的工程项目,每个单位工程不少于10张);

      八、以上材料应整理装订成册(A4规格软封面),并编制页码目录。

      出现下列情况,在“琥珀杯”奖评选中实行一票否决:

      一、工程质量存在违反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规定的;

      二、渗、漏等质量问题未消除的。

      合肥市“琥珀杯”奖是如何评选的?

      为保证优质工程的评审质量,合肥市建筑工程协会从专家库中抽取5名以上专家组成检查小组对工程进行现场检查。

      工程检查程序:

      一、听取申报单位对工程质量问题的情况介绍。包括工程概况、工程特点、难点、亮点,施工技术(工法或装备)及质量保证措施,单位工程的评价结果;

      二、查阅工程建设的前期文件,施工技术资料及竣工验收资料;

      三、听取使用(业主)单位对工程质量的评价意见;

      四、实地查验工程质量情况。凡是检查小组要求查看的内容和部位,应予以满足,不得以任何理由回避或拒绝;

      五、工程检查必须一次通过,不允许进行二次复查;

      六、由检查小组形成复查报告上报合肥市城乡建设局和合肥市建筑工程协会。

      工程评审

      “琥珀杯”奖由合肥市建筑工程协会评审工作领导小组进行最终评审。评审领导组长由市城乡建设局分管领导担任,成员由市城乡建设局质量安全处、市建筑质量安全站、协会联合党支部、市建筑工程协会负责人组成。

      评审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根据申报材料及工程复查报告进行审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确定获奖工程,并优先将施工过程中积极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装配式建筑、新型模板技术、BIM技术等其他先进技术以及被评为绿色建筑二星及以上标准的工程推荐为“琥珀杯”奖工程,评审结果报合肥市城乡建设局确认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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